规章制度
【中心制度】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03-25   浏览量:0

实验室工作档案是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的真实记载,是实验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了及时、客观、准确和科学地收集、整理、运用实验室基本信息资源,促进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,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,特制定本制度。

一、实验室主任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,应安排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汇编及存档工作。

二、实验室工作档案必须保持其真实性、规范性、完整性和连续性,要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,逐年积累,严加保管。

三、承担档案管理的人员要认真负责,及时收集、定期整理,严格档案借阅手续,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时,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。

四、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

1.实验教学资料:实验教学大纲电子材料及纸质目录,实验项目卡电子材料及纸质目录,实验教学任务书,实验室使用记录,实验教学课表,实验项目统计,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。

2.实验室设备及物资管理材料: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、验收报告、使用维修记录、分类分户帐及各种凭证,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、订货合同、安装验收报告、仪器说明书、使用记录、损坏维修记录,仪器设备借用台帐;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,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。

3.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: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;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职责、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;实验室专职人员工作日志;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;人员考核记录;安全、卫生检查记录;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;实验室工作计划;研究论文、成果鉴定证书;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;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。

4.实验室经费使用: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、实验消耗、仪器设备维修、条件建设等经费使用情况统计;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、对外培训、测试、技术协作、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。

五、中心负责各教学实验室档案管理业务指导。各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组织落实本实验室资料收集、统计、整理、分类、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。

六、实验室应按《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》与《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》为要求分类建档;不得伪造篡改档案资料;档案资料必须字迹清晰、整洁,并妥善保管;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档案建立、管理的责任人。

七、学院参照《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评估标准》与《高等学校专业实验室评估标准》对各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,作为对实验室工作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。